中国诗歌学会关于撤消朗诵与演唱专业委员会颁授的“贡献奖”“集体奖”的通知
日期:2022-09-28 12:43:24 来源:未知 作者:云中君 点击:1230
各分支机构、学会直属各工作部门: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2021年度检查审核意见中,对我会朗诵与演唱委员会于2021年10月举办的“百年交响·朗诵雅集年会”期间授予姚锡娟、孙滨、魏珉三位老一辈艺术家“朗诵艺术贡献奖”,授予“为你诵读”客户端、南开朗诵艺术团、温州市朗诵艺术学会、福建省播音主持协会四单位为“集体奖”,均涉及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2022年4月印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和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年检指导意见,请各分支机构、学会直属各工作部门立即组织学习《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和自查,对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逐条比对、逐一排查,30日中午前报办公室备案。并立即停止朗诵与演唱专业委员会颁发“朗诵艺术贡献奖”“集体奖”荣誉称号,包括立即停止可能涉及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关联的各种称号,对于2021年10月已授予的荣誉称号,一律予以撤销,收回荣誉证书和奖状。
其他分支机构和学会直属各工作部门要以此为教训,不论是否是以学会名义还是分支机构、各工作部门之名举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禁止的事项,一律取消。
今后举办各种活动,凡其中有涉及《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禁止规定的,严禁开展;《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有专项审批要求的,要履行审批。
此通知。
中国诗歌学会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