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员(百名)评选的 通知
中国诗歌学会年度会员(百名)评选活动自2021年开展以来,调动了会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学会的凝聚力。新年伊始,中国诗歌学会继续开展2023年度会员(百名)评选活动。现征集相关信息,希望广大会员踊跃参加。
一、评选标准
1 . 遵守学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学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 . 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抄袭等问题。
3 . 2023年度诗歌创作成绩突出。
4 . 其他与诗歌相关的突出贡献。
二、申报要求
1 . 本会会员均可参评。(此次会员评选不含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2 . 作品发表出版情况,提供作品名称、发表报刊名、发表时间、转载和获奖情况;出版诗集需注明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作品CIP数据。
3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 仅接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 . 会员提供有关信息时,须同时注明:姓名、性别、会员编号、入会日期、简介、照片、所在地及联系方式;
2 . 提供的信息一律用word格式。专用邮箱:zgsgxh09@126.com,邮件主题为:“年度会员参评+姓名”。
3 . 申报“年度会员”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4 .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13号1116室中国诗歌学会组联部;电话:010-64072207,程晓琳。
四、其他
1 .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 . 评选结果将在中国诗歌学会官网(www.zgsgxh.com)和微信公众平台(zgsgxh2014)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