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渡:内在于现代诗的公共性
内在于现代诗的公共性
——在第八十一回“京都论坛”的发言(提纲)
时间:
地点:日本京都Righa Royel Hotel
一,质询和疑虑
一个感觉有点奇怪的题目:看起来像正题,读出来像反题,仔细想想更像一个悖谬。之所以有这样的感觉,当然和中国的特定历史语境有关,首先和某种集体的“创伤记忆”有关:由于长期受大一统意识形态的支配,由于这种意识形态恰恰是假“人民”和全社会之名,由于以这样的名义实行垂直支配曾经给全社会、包括诗人和诗歌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当代中国诗人,尤其是先锋诗人,对“公共(性)”一词往往持有某种特别的警惕,以至过敏——它太容易令人想起曾经像紧箍咒一样具有强制力,但内涵和活力早已被消耗殆尽的“社会/ 人民(性)”,并与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直推动着中国当代诗歌变革的几个关键词,诸如“主体性”、“诗歌本体”、“个人写作”等相龃龉。此外则缘于当代中国人文公共空间的发育和拓展,在无从摆脱的受控条件下一直步履维艰,而且往往采取被扭曲的方式(上世纪70—90年代处于“地下”、“半地下”状态的民间诗歌正是其中最触目的一个奇观);90年代以来更是被权力、财富和急剧膨胀的大众消费文化合谋造就的、以“娱乐至死”为特征的“平面化”潮流所挤迫,精神生态严重失衡。正像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无视“权力”(power)和“权利”(right)的界限一样,在当下的中国语境中,“公共空间(public space)”和“公众空间(popular space)”也往往被混为一谈。这样的空间有时也会向诗人发出邀请,前提是作为点缀或陪衬,以更加突出那些长袖善舞的作秀政客、脑筋灵活的商界精英,以及企业巨子、体育明星、影视大腕、超级男女,总而言之,那些真正的“大众情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头脑最清醒的诗人也有理由对“公共人”的说法感到犹豫不决,因为他无法判断,这到底是一种褒奖呢,还是一种贬损?
或许首先应该厘清“公共人”的本义?但即便如此,疑虑大概也不会归于消失。按照笔者的理解,所谓“公共人”,是指具有公共精神,能基于敏锐的问题意识,超出个人或所属社团的利益思考和行动,并在公共空间内得到普遍认同、被社会共享共用的人。这一理解综合了“公共”一词的两个古希腊词源(即pubesormturity和koinon,分别相当于现代英语中的public和common)及当代的有关观点,虽然较之一些更为谨慎的说法,例如罗尔斯的“交叠共识观”或“最低限度的最大可能性规划”多出一点理想色彩,但想必不离左右。问题在于,诗人和“公共人”之间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尤其是在同一个生命个体内部)?或者换一种问法:一个诗人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视为一个现实的,而不只是意欲中的“公共人”?几乎所有的诗人都会同意(或乐于同意),自己既是一个“为人类工作的人”,同时又是一个“永远的孤独者”,这二者之间难道没有存在一道深渊,一道似乎是不可逾越的鸿沟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就需要进一步追问:他是怎么越过这道深渊或鸿沟的?他真的越过了这道深渊或鸿沟了吗?
二,传统诗歌中的公共性
中国诗人对诗歌中的公共性问题从来就不会感到陌生。因为中国不但有着伟大的诗歌传统,而且有着悠久的“诗教”传统。所谓“诗言志”,所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所谓“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都体现了某种内在的公共视角。主导中国传统社会的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的理想人格是致力于道德完善(所谓“修、齐、治、平”)的“君子”;世界上恐怕还没有哪一个民族,哪一种文化,曾经像中国传统文化那样,把诗置于造就“君子”的六门功课,即“六艺”(《诗》、《书》、《礼》、《乐》、《易》、《春秋》)的首位,并且把包括诗在内的人文之道,作为一种“大德”,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提到“与天地并生”的“自然之道”的高度(《文心雕龙·原道》)。对传统诗人来说,公共性大概不会成为问题,就像诗的合法性、诗人的身份不会成为问题一样。所有这些作为背景和资源,都提示了诗歌中公共空间的可能阈限和纵深。
三,新的地平线
然而我们却必须立足一条新的地平线,重新探讨内在于诗歌的公共性问题。这条新的地平线就是对现代性的追求。至少存在着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对现代性的追求。
一种是指从工业革命以来,伴随着工业化、都市化,一直到现在所谓“全球化”进程的现代性,用奥克塔维奥. 帕斯的话说,那是一种世界性的追求。在中国,这样的追求以成为现代民族国家为首要历史目标。三个阶段:实现国家统一过程中对权力的角逐;计划经济模式的工业化和社会工程论意义上的管理理念所导致的政治垂直支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所导致的“新丛林法则”及商业主义、消费主义的盛行。迷失和幻灭:跟着“现代性”屁股的诗。然而无论怎样迷失,怎样幻灭,对这种“现代性”的追求都是,至少目前仍然是一股似乎不可抗拒的潮流。现代人的同一处境:现代性的打工仔;“人”的抽象化、贫乏化、“单维”化。
另一种现代性与前一种现代性既彼此平行又相互龃龉,更准确地说,是建立在批判前者的基础上,其要旨在于对被前一种“现代性”的追求所遮蔽、所遗忘的更广阔的“生活世界”(胡塞尔)或“亲在之在”(海德格尔)的揭示和守护,重建人与自然、世界和自我的有机联系。我们可以一般地说这是一种追思、追问存在的“现代性”,也可以在极端意义上称之为“反现代性的现代性”。西方自浪漫主义以来,中国自五四以来,尤其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对这种现代性的追求同样形成了一个自身的传统。由此定义了诗歌自身的“现代性”,并导致了现代诗相对于传统诗在诗的本体、功能、诗人身份,包括内在的公共性等一系列问题上的分野。换句话说,现代诗的公共性问题从一开始就内在地包含了对前一种现代性的质疑和批判。和传统诗歌不同,现代诗的公共性问题是一个开放的概念。
四,个体发生:探讨现代诗公共性的独特角度
探讨公共性的前提之一是文化和价值的多元化和多样化,但是,往往正是在相对封闭和单一的历史语境中,更能体现出诗歌的公共价值。另一方面,如果说公共哲学所要探讨的是某种“交叠共识观”,是“最低限度的最大可能性规划”(罗尔斯语),那么,大多数诗人可能会对之退避三舍。因为诗人更看重的是个体的主体性、语言的独创性,是发出个人无以替代的声音。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当代中国,“公共”对一个诗人来说更近于一个贬义词。
但正是从类似的悖谬或误解入手,可以迳直切入有关现代诗公共性问题的讨论。在某种意义上,诗人是从追求现代性的历史进程中分离出来的最早的“个人”,而诗一再被边缘化意味着诗人越来越成为启示性的“个人”。社会政治和伦理意义上的公共性重在建立理性、健康、公正的公民社会和国际秩序,现代诗的公共性则重在锻炼敏感、丰富而活跃的个体心灵。正如没有合格的公民,就谈不上公民社会的建设一样,没有一颗情思丰沛的心灵,就不会有真正合格的公民。现代诗的公共性本不待于公共哲学的发育,事实上它一直在作为个体的诗人或诗歌读者内部发生;而之所以说现代诗的公共性是内在的,是因为它始终以先于而又不同于一切公共语言的方式,发生并作用于个体的心灵。西默斯·希尼的一句话在我看来恰好在美学和伦理两个层面上同时触及了问题的核心,那就是“在一念之间抓住真实和正义”。这是现代诗存在的自身理由,也是诗人不可让渡的自由;是他唯一应该遵从的内心律令,也是他作为公民行使其合法权利的最高体现。
五,破除权力的符咒
关于现代诗的公共性有着广阔的探讨空间,但如何破除权力的的符咒仍然是最重要的支点或枢机。哪里有霸权,哪里就有公共性。“人和权力的斗争就是记忆和遗忘的斗争”(米兰·昆德拉)。“权利”和“权力”。“公民社团”和“事业社团”(奥尔肖特)。中国近三十年来的历史语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权力之眼的逼视”(或诱惑)仍然是横亘在个人和社会之间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权利”和“权力”在汉语中发音相似,现实中也每每混而不分。一方面是权力的泛滥,另一方面存在着大量“匿名的大众”。权力话语:被权力施加了符咒的公共话语。基本的问题情境可从语言层面上归结为发话/受话的结构和发话者/受话者的关系。极权社会特有的权力结构:受话方必须或直接或间接、或被迫或有选择地回答Yes 或 No(拒绝回答也是一种回答),由此决定了发话者/受话者的关系是垂直、任意支配(前极权社会)或弹性、终端支配(后极权社会)的控制/受控关系。“体制内或体制外(非体制化)写作”的分水岭:能否破解这种由权势所规定的关系(能否战胜由其所训练出来的恐惧和怯懦心理)。更复杂的问题情境:强权和商业主义、消费主义混而不分的“联合专政”。真正的自由写作则是从根本上超越这种单向的权力支配关系,使发话/受话的结构和发话者/受话者的关系成为一种多向互动的过程,由此不断扩大诗的公共空间。
六,问题和可能
中国当代诗歌,尤其是先锋诗歌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拓展其公共性空间。“精神自治”:一场语言中与权力和现实的双重博弈。形式或轨迹:由“地下”而“民间”而“个人写作”。只身深入中孤独的成熟:今天已不再会有哪一位诗人宣称要“给公众趣味一记响亮的耳光”,而更多的是“只为自己的阅读期待而写作”,“以亡灵的声音发言”,并希望用“影子作者、前读者、批评家、理想主义者、‘语词造成的人’”这样一种“多重角色”构成的“自己”,确认其作为诗人的“真实身份”(诗人欧阳江河语)。现代诗必然疏离那种既在、了然、自明的“现实”,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某种程度上尚属秘密的是它所“追寻”的现实--体现为文本的、可由创造性阅读的不断参与而不断得以自我揭示的现实。这样的现实既是其独特的公共空间,也是公共性的生长之地。一般地指责现代诗“脱离时代”、“脱离现实”是没有根据的,真正值得重视的是如何建立与读者的创造性互动关系。新的“诗教”:一种以对话和潜对话的方式,由作者和读者(包括批评)共同完成的相互教育和自我教育,自我拯救和彼此拯救。这里的“对话”同时包括和特定语境中的“他者”对话,和内部分裂、冲突的自我对话,以及和渗透在这二者中的历史和传统对话。对话不仅意味着面对共同的问题,应对共同的挑战,建设共存的精神生态,而且意味着相互尊重个性和差异,意味着活力与能量的彼此交换和汲取。
不同于一般的公共知识分子,现代诗人本质上是一个个人主义者。然而,正如“真正的个人主义是一种关于社会存在的哲学”(哈耶克语),真正的个人主义者也以触摸、揭示和守护被遮蔽、被遗忘、被异化的“生活世界”(一个看不见的世界),探索把日益彼此疏离的生命个体、社会文化和自然环境重新结为一个整体的可能性为己任。这是自由和使命的辩证。内在于现代诗的公共性意指:诗歌从一开始不只是一种个体经验或想象力的表达,或一门古老的语言技艺,它还是人类文明一个不可或缺的精神维度。
著有诗论、诗歌随笔集《唐晓渡诗学论集》、《今天是每一天》、《先行到失败中去》等9种;译著有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文论集《小说的艺术》等;主编“二十世纪外国大诗人丛书”多卷本、“当代诗歌潮流回顾丛书”多卷本、“帕米尔当代诗歌典藏”多卷本等;另编选有《中国当代实验诗选》、《当代先锋诗三十年——谱系和典藏》等十数种诗选。评论和诗歌作品被收入国内外多种选(译)本。多篇论文先后获国内重要奖项。
2012年获首届“教育部名栏·现当代诗学研究奖”。2013年获第二届“当代中国文学批评家奖”。1995年起多次应邀往欧美多所大学访学或朗诵。2001年应邀出席在法国里尔举行的第一届世界公民大会。2008年9月应邀出席第八届柏林国际文学节。2006年起多次组织并主持中外诗人高端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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