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会员评选的通知
中国诗歌学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会员评选的通知
“为中国诗歌繁荣服务,为中国诗人服务”是中国诗歌学会的一贯宗旨。新的形势下,为更好地突出这一宗旨,更有力地鼓舞广大诗人的创作热情,营造欣欣向荣的良好氛围,中国诗歌学会拟开展年度优秀会员评选活动。根据会员一年来的创作实绩、及学界影响、社会影响等综合情况,评选出100位中国诗歌学会2021年度优秀会员予以表彰。现征集相关信息,希望广大会员积极踊跃参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我们提供相应的资料。
一、评选标准
1 . 遵守学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学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 . 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抄袭、“洗稿”等问题。
3 . 本年度诗歌创作成绩突出。
4 . 其他与诗歌相关的突出贡献。
二、申报要求
1 . 2021年10月1日前成为中国诗歌学会会员,且会员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正式会员。(此次优秀会员评选不含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2 . 在疫情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创作的优秀作品。作品发表出版情况,提供作品名称、发表报刊名、发表时间、转载和获奖情况;出版诗集需注明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作品CIP数据。
3 . 最近组织或参加诗歌活动情况,包括诗歌创作研讨会、朗诵会、采风等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的诗歌活动相关证明复印件。
4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 . 仅接受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选程序
1 . 组联部初选。学会秘书处组联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初审。
2 . 秘书处终评。根据初审名单,经秘书处评审小组确认后,确定评选结果。
四、注意事项
1 . 会员提供有关信息时,须同时注明:姓名、性别、会员编号、入会日期、简介、照片、所在地及联系方式;
2 . 提供的信息一律用word格式。专用邮箱:zgsgxh09@126.com,邮件主题为:“评选优秀会员+姓名”。
3 . 申报“优秀会员”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
4 .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13号1116室中国诗歌学会组联部;电话:010-64072207,程晓琳。
五、其他
1 .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 . 评选结果将在中国诗歌学会官网(www.zgsgxh.com)和微信公众平台(zgsgxh2014)发布。
附件:
《2021年度优秀会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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