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举办“新诗百年”纪念活动的倡议书
1918年1月,《新青年》刊登了胡适、沈尹默、刘半农三人的新诗,2018年将届百年。以此为标志的新诗的诞生,与中华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中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和文化资产。
百年来,群星灿烂。一代代优秀诗人用诗句谱写民族复兴的历史篇章,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扬。今天,回望他们,向百年新诗致敬,向中国诗人致敬,是我们的时代责任,义不容辞。由此,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院长谢冕先生与中国诗歌学会会长黄怒波同志共同提议,以中国诗歌学会、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作为纪念活动的发起和推动主体,倡议各诗歌组织、刊物、诗人、学者及诗歌爱好者共同开展“新诗百年”系列纪念活动。
具体设想:
从2016年起—2018年年底,三年内发动和推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形式的活动:
一、在一百个城市(包括县级市以及镇区、乡镇)联络当地相关诗歌组织或学术单位及诗人和诗歌爱好者举办活动;
二、在百所大学、中学、小学积极举办相关新诗讲座及朗诵、创作活动;
三、联络百家电视、电台及百家报刊、百家网络平台开展、参与多种形式的诗歌活动;
四、投票推选新诗百年中的百位诗人;投票推选新诗百年百首名篇诗作;
五、由中国诗歌学会朗诵演唱专业委员会(著名艺术家瞿弦和先生为主任)牵头促成百名朗诵艺术家举行百场诗歌朗诵会,朗诵百名诗人的百首名篇诗作;
六、由国际诗歌艺术平台Be My Guest「为你读诗」(现有公众微信关注近200万,累积传播超4亿人次)牵头促成百名诗歌爱好者诵读百名诗人的百首名篇诗作,并组织不同形式的现场读诗活动;
七、由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组织编写《中国新诗总论》:选编出版百年来百位诗人的百部作品;
八、2018年在北京大学及一个城市各举办一场纪念大会;
九、在新诗百年纪念活动中,与港澳台、海外华人诗歌组织、诗人,与其它国家诗歌学会或重要诗歌组织、诗人建立联系,并在纪念大会召开时邀请部分代表参会。
活动实施原则:
各地、各单位、各诗歌组织、文学诗歌刊物及诗人、诗歌爱好者自愿参加,在总体活动的框架下自行开展活动。积极争取各自上级部门及政府的认同,活动内容确定后积极向有关部门申报立项,获取支持,以创造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
活动组委会由中国诗歌学会及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邀请各有关诗歌刊物、学术单位及各地诗歌学会共同组成。
纪念活动经费自筹,提倡积极争取社会资助,专项使用,量力而行。不允许有任何获利行为。
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本活动组委会名义开展活动。
本倡议为征集各地、各单位、各诗歌组织及诗人和诗歌爱好者共同参与新诗百年纪念活动的号召与动员,欢迎大家踊跃参与,抓住百年良机,共襄这一中国诗歌的盛举。
期待得到大家的响应!
中国诗歌学会
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